第436章 账册里的秘密(2 / 2)
庭审当日,青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席座无虚席。绿源银行律师身着笔挺西装,率先起身:“涉案账户资金持续变动,不符合《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关于金钱特定化的要求,请求驳回担保公司的执行异议。”
“异议!”渠成顺展开银行流水,红色批注如利剑出鞘,“自2019年开户起,该账户就标注‘保证金专用’,且每笔收支均需银行审批。”他调出信贷征信系统的质押登记页面,“银行通过账户管控实现了移交占有,完全符合裁判要点。”
银行律师突然发难:“法院另案冻结时,账户余额不足质押金额,说明质权已灭失!”旁听席传来轻微骚动。周万发迅速呈上最高法指导性案例:“资金浮动是保证金账户的正常特性,只要质权人保持控制权,质权依然存续。”
方梅作为证人出庭,将银行内部录音证据当庭播放。当“不符合规定,支出退回”的对话在法庭回荡时,审判长的钢笔重重顿在案卷上。担保公司的法务总监林薇握紧拳头,掌心全是冷汗。
辩论进入白热化阶段,渠成顺突然举起开户时的银行协议:“合同明确约定‘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动用保证金’。这不仅是条款,更是银行行使控制权的铁证!”他的声音在穹顶下回响,绿源银行律师的脸色渐渐发白。
判决书下达那日,阳光穿透云层洒在法律服务中心的窗台上。法院认定青山九江融资担保公司的保证金质押合法有效,驳回了绿源银行的执行申请。张钟鸣握着判决书,泪水滴在“金钱质权成立”的字样上:“谢谢你们,保住了我的企业。”
方梅的报道《浮动余额里的法律天平》登上财经头条,引发金融界对保证金质押效力的重新审视。绿源银行总行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核查保证金账户管理规范;担保公司则送来锦旗,“扞卫契约精神”的烫金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渠成顺站在办公室窗前,看着街道上车水马龙。张彩娇抱着新案卷匆匆走过:“主任,又有企业来咨询保证金质押业务了!”他微笑着点头,墙上的锦旗随风轻摆——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法律对公平的坚守,对契约精神的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