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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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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偏偏在对祝在的时候,情商低得让人着急。

其实贺遥从跟祝在分手的第二天就隐隐注意到自己这点了,他也说不出个原因。

反思了很久,他猜测,或许正是因为从小到大一起长大,他便在很多事情上刻意忽略掉他觉得没必要的细节。而这些细节,恰恰是祝在无比在意的。

他觉得没必要,但是祝在觉得有必要,两人意见不合,分开或许也是好事。挣扎一下,他去尝试包容她,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以后再遇到千千万万这样意见不合的时候,他千千万万次包容,心里真的不会产生不平衡吗?

贺遥是有点拿不准的。

他深知知道自己什么德行,从小到大都是众星捧月,物质和精神方面都没缺过什么,一路顺风顺水的。虽然家教良好,但还是有点坏毛病。

间接性持才傲物,持续性死鸭子嘴硬。

所以他可能不适合祝在。

即便现在,他都觉得自己不适合祝在。

但说是一回事,做又是另一回事,贺遥总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接近她的本能。大概是她变得……身上有点故事感了。

这几年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一无所知,他的好奇心迫使他靠近她,像个食梦为生的怪物,一点一点啃噬她的未知。

[程越]:你不打算跟祝在和好了?@贺遥

[冯岩]:可惜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在贺遥出国的这几年,程越跟冯岩偶尔出来吃顿饭,频率相较从前低了很多。从前一周两次,现在大概一年两次,甚至两次都不到。

毕业以后,天各一方,是无法避开的难题。

这两年冯岩忙活着工作,没怎么跟贺遥联系,但也从程越口中听说了他跟祝在分手的事。

可惜是真的觉得可惜。

他俩刚在一起的时候,冯岩嘴贱,一见到祝在就忍不住调戏她,不是叫她“贺遥家的妹妹”就是“贺遥的小青梅”。明明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非要搞得自己跟三四十岁单身未娶的二流子似的。

祝在被他叫得面红耳赤,却也有点好胜心,偶尔当着人群大声叫他一句“冯叔”。

算是扳回一局。

因为冯岩长得的确像叔,而且不爱刮胡子,常常比程越还要显成熟。

想到以前的事,贺遥面部线条不自觉都柔和几分,嘴角弯了弯,打字的手都带着点轻快。

[贺遥]:那你教教我怎么追回前女友?@程越

冯岩立刻发了一条笑得像鸡在打鸣的语音条过来。

[冯岩]:哈哈哈哈,这个老程他是行家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跟黎安分手三百六十次。笑死了,快叫他写个复合心得哈哈哈!

[程越]:滚蛋,你女朋友都没有,还好意思嘲笑爹?

[冯岩]:爹,情况紧急,少废话!快教教贺遥!

贺遥忍不住低低笑了一声,也跟着复制冯岩的话。

[贺遥]:爹,情况紧急,少废话!快教教贺遥!

程越没别的毛病,就爱当爹,大家一般都会顺着他。

毕竟大学四年的早餐都是他带的,叫句爹不为过。

[程越]:行啊,等我找找文件,给你发过来。

[贺遥]:?

[冯岩]:卧槽?你还真有这玩意儿?

[程越]:别说了,都是泪。

贺遥哭笑不得,想着黎安那性子,估计是她逼着程越写的。

他俩属于一对欢喜冤家,分分合合几百次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了,每一次分手都不会超过48小时。

贺遥不太理解他们这样的做法。

对他来说,一旦说出分手二字,就是真正的关系破裂,复合的机会渺茫。

对祝在来说亦是如此。

所以这几年,他们两人都心照不宣,从来不曾联系对方,也不互相打听对方,甚至有意让自己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空窗期久了,似乎就能淡化掉对方的存在。

只不过,这种做法效果颇微。

有些渴求它褪色的记忆,绕了一圈回到原点时,颜色反而越发的深邃艳丽。

在大开曼岛的落日下重逢,贺遥从来没想到过。

那一晚的卿卿耳语,贺遥也从来没想到过。

即便他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不信鬼神,不信命运说,内心却也难得的产生一丝动摇。

是不是有些选择,他真的该重新考虑一下?

黎安:你把你的追妻手册给别人看了?

程越低眉顺眼: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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