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相同之命补救法(三)(2 / 2)
我的浅见就是这样,拿出来向树珊先生请教,您认为怎么样。
己卯年秋季第二个月,武原人朱季华恭敬地呈上。
注解:
“地理四柱”即前文提出的由出生地经纬度转化而来的四柱;“人事四柱”即此处提出的由六亲信息归纳而来的四柱。
“管见”是文言谦辞,意为“我的浅陋见解”,用于自谦,体现对“树珊先生”的尊重。
“质之”意为“向……请教、询问”,“树珊先生”即袁树珊,《命理探源》的作者,此处为朱季华向其请教观点。
“己卯秋仲”指己卯年的秋季第二个月(即农历八月),“武原”为地名,“谨启”是书信落款常用语,意为“恭敬地呈上”,体现书信的正式与恭敬。
原文:
按:季华先生来书,谓为命造相同者众,而实际相异者多,故每有不合。
特提出论相同之命补救法。
遂谓生时以外,须再增分秒两柱。
又谓此法虽善,断难实施,诚哉斯言。
译文:
按语:季华先生来信说,拥有相同命格的人很多,但实际命运不同的人更多,所以(命理推算)常常出现与现实不符的情况。
他特地提出了关于“相同命格补救方法”的论述。
还说在出生时辰之外,必须再增加分柱和秒柱(以细化时间)。
又说这种方法虽然好,但绝对难以实际施行,这话确实说得很对。
注解:
“按”即“按语”,是作者(袁树珊)对前文内容的评论或说明,此处用于引出对朱季华来信的回应。
“命造”即命格,与前文含义一致,指由生辰八字确定的命理格局。
“分秒两柱”是朱季华提出的概念,即在传统四柱(年月日时)基础上,增加“分柱”“秒柱”,以减少同命格人数。
“诚哉斯言”是文言常用表达,意为“这话确实是对的”,体现袁树珊对朱季华“分秒两柱难实施”观点的认同。
原文:
又谓生时拟改为二十四小时计算。
珊认为此法,既简且便,古人亦尝用之,但未明言而少精义耳。
译文:
(季华先生)还说,出生时辰打算改为用二十四小时制来计算。
我(袁树珊)认为这种方法,既简便又实用,古人也曾采用过,只是没有明确说明,也缺乏细致的阐释罢了。
注解:
“珊”即袁树珊,《命理探源》作者,此处为第一人称自称。
“二十四小时计算”指将传统十二时辰(每个时辰两小时)改为现代二十四小时制,使时辰划分更精准,对应前文“细化时间以减少同命格”的思路。
“少精义”指缺乏详细、精深的论述,袁树珊认为古人虽有类似实践,但未形成系统理论。
原文:
本书杂说篇引《乾元秘旨》云:双生之别,命主太旺幼者胜,命主太弱长者胜,命主不旺不弱长幼略同。
此指双生同在一时者言也。
译文:
本书《杂说篇》引用《乾元秘旨》的话说:双胞胎(命运)的区别在于,若命局中主导五行过旺,年幼的双胞胎运势更好;若主导五行过弱,年长的双胞胎运势更好;若主导五行不旺不弱,双胞胎的运势则大致相同。
这是针对出生在同一时辰的双胞胎而言的。
注解:
“《乾元秘旨》”是古代命理典籍,具体作者与成书年代不详,以论述命理细节(如双胞胎命运差异)着称。
“双生”即双胞胎,因出生时间(年月日时)基本相同,是“同命不同运”的典型案例,故原文引其论述佐证“时间细化”的必要性。
“命主”指命局中主导的五行(如木命、火命等),是传统命理分析的核心,“太旺”“太弱”均为命局失衡的状态。
原文:
珊为人推命,虽非双生,亦尝采用此法,略事变更。
如木强之命,生壬申时初刻者,申藏之庚金戊土较为得令。
土能生金,金能制木。
材堪大用,则以吉断。
译文:
我(袁树珊)给人推算命运时,即使不是双胞胎,也曾经采用这种(细化时间的)方法,只是稍作调整。
比如命局中木属性过强的人,若出生在壬申时的初刻,申时地支中藏的庚金、戊土会更得时势助力。
土能生金,金能克制过强的木。
(这样的命局)可称得上是能担当重任的人才,所以判定为吉利。
注解:
“推命”即命理推算,为命理师的核心工作。
“略事变更”指对《乾元秘旨》的方法稍作修改,不局限于双胞胎,推广到普通命格的推算。
“木强之命”指命局中木属性过旺的命格,属于“命主太旺”的一种,需通过其他五行(如金)制衡。
“壬申时”为传统十二时辰中的申时(15:00-17:00),“初刻”指申时开始的第一个时刻(古代将每个时辰分为若干“刻”,每刻约15分钟),体现“细化时辰”的实践。
“申藏之庚金戊土”是地支藏干知识,申时的地支为“申”,藏有天干“庚、壬、戊”,其中庚金、戊土为阳金、阳土,可克制木属性。
“得令”指某五行在特定时辰、月份中获得助力,力量更强。
原文:
生壬申时正刻者。
申藏之壬水较为得令。
而时干之壬水,又复助纣为虐。
水多木盛,满溢高危,则以凶断。
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译文:
若出生在壬申时的正刻,申时地支中藏的壬水会更得时势助力。
而且时辰天干的壬水,又会进一步助长(命局中过强的木势),如同“助纣为虐”。
水过多会让木更旺盛,(木旺无制)如同洪水满溢般危险,所以判定为凶险。
像这样的例子,多得列举不完。
注解:
“正刻”指时辰中较靠后的时刻(与“初刻”相对),体现“同一时辰内不同时刻,五行力量不同”的核心观点。
“申藏之壬水”即申时地支“申”中藏的天干壬水,壬水为阳水,可生木(木赖水生),故会加剧“木强之命”的失衡。
“助纣为虐”为比喻用法,指壬水不仅不制衡木,反而助长木的过旺之势,使命局更失衡。
“水多木盛”指壬水(时干+地支藏干)过多,导致木属性因“得水生扶”而更旺盛,属于命局严重失衡,故断为“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