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德堂存稿(2 / 2)
楮墨:“楮”是古时造纸的原料,代指纸;“楮墨”合称指笔墨书写之事,此处特指为他人推命时的书写记录。
委諈:“委”指托付、委托;“諈”有嘱托之意,合指他人托付的命理咨询、推命请求。
留稿:留存书写的底稿,此处指作者当时未将为他人推命的内容整理保存。
原文:
兹为便利初学起见,特将门人抄存之稿三十余则附录于后。
译文:
如今为了方便初学命理学的人(学习),我特意把弟子们抄录保存的三十多则(命例)底稿,附录在本书的后面。
注解:
兹:此时、如今,常用于文书开头表时间。
初学:指刚开始学习命理学的人,即入门者。
门人:指弟子、学生,此处指跟随袁树珊学习命理学的人。
三十余则:“则”为量词,用于计量诗文、案例等,“三十余则”即三十多则,此处特指命例底稿。
附录于后:“附录”指附载在书籍正文后的资料;“于后”指在本书正文的后面。
原文:
只以十干为次序,不以贵贱分先后也。乙卯五月二十八日自记。
译文:
(这些命例)仅按照十天干的顺序来编排,不依据命主身份的贵贱来划分排列的先后。
乙卯年五月二十八日,我亲自记录。
注解:
十干:即十天干,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传统命理、历法中的核心符号,此处指按十天干对应的五行属性(如甲木、乙木等)为命例排序。
不以贵贱分先后:体现作者编排命例时的平等原则,不因命主是官员、平民等身份差异改变排列顺序。
乙卯五月二十八日:为作者记录的日期,“乙卯”是干支纪年法,对应具体年份需结合作者生平(袁树珊主要活动于清末民国,此处“乙卯”约为1915年或1975年,结合其着作出版时间,多认为是1915年)。
自记:作者亲自记录,表明这段文字是袁树珊本人对附录命例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