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三十二则(五)(1 / 2)
原文:
王充《论衡》云: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故命贵从贱地自达,命贱从富位自危。故夫富贵若有神助,贫贱若有鬼祸。命贵之人,俱学独达,并仕独迁。命富之人,俱求独得,并为独成。贫贱反此,难达难迁难成。获过受罪,疾病亡遗,失其富贵,贫贱矣。
译文:
王充在《论衡》中说:大凡人的偶然机遇与遭遇灾祸,都是由命运决定的。
命运分为生死寿夭的自然之命,以及贵贱贫富的社会之命。
从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从圣贤智者到愚钝之人,只要是有头脸、有气血的生命体,都受命运支配。
命中注定贫贱者,即使身处富贵也会遭遇祸患;命中注定富贵者,即使身处贫贱也会逢凶化吉。
因此,命贵之人能从卑微地位自然显达,命贱之人则会从富贵地位陷入危机。
富贵者行事如有神助,贫贱者遭遇如有鬼扰。
命贵者求学必能通达,入仕必能升迁;命富者求财必得,做事必成。
贫贱者则相反,难以发达、升迁或成功,常因过失获罪、疾病破财,最终失去富贵沦为贫贱。
注解:
1. 核心命定论思想:王充提出“死生寿夭”与“贵贱贫富”双重命论,认为人的自然寿命与社会地位均由先天禀气决定,强调命运的绝对性与不可抗拒性 。
2. 气禀定命的唯物论基础:王充以“元气论”为哲学依据,认为人在父母施气时已禀受不同厚薄的元气,形成贵贱贫富之命,与儒家“天命”及墨家“非命”均有区别 。
3. 社会现象的命定解释:通过“命贵自达”“命贱自危”的对比,王充将社会阶层固化归因于命,认为富贵者的成功与贫贱者的困境均是命运的自然结果,而非个人努力或德行所致 。
4. 历史影响与争议:此说虽否定神学目的论,但将个人努力与社会不公完全归为宿命,与墨子“非命尚力”、荀子“制天命而用之”形成鲜明对立,反映了东汉时期对人生价值的哲学反思。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命理探源》“议论三十二则·五”聚焦八字格局中印星化官杀与财星破印的辩证关系,结合五行生克与日主强弱,系统阐述其吉凶论断逻辑与实践应用原则。
以下是其核心内容:
一、印星化官杀的双重性
1. 格局本质与条件
化官杀为权柄:印星(正印、偏印)可将官杀(正官、七杀)的克制力量转化为智慧与贵人助力,形成“杀印相生”或“官印相生”的贵格。
关键配置原则:
官杀为忌且旺:需印星适度引化,如“少量印星制伏强旺官杀”,体现以少胜多的格局层次。
印星不可过旺:若印星力量超过官杀,会导致“化虚”,稀释权力,反主事业心缺失、权力被削弱。
日主强弱适配:身弱时印星为用神,化官杀以强身;身强时需官杀制身为用,印星过多则成忌神。
2. 吉凶表现与案例
吉兆:
官杀旺而印星贴身,主命主有勇有谋、后台坚实,如古代官员命例“丙寅戊戌壬戌辛丑”,辛金正印化三杀一官,成就大贵之造。
印星代表学识与贵人,化官杀可提升社会地位,适合从事管理、文教等需智慧与权威的职业。
凶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