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潮骚(2 / 2)
为了证明这一切是真的,高殷用胳膊紧紧抱住了郁蓝的身体,两人都听见彼此的鼓动,高殷忍不住长吻下去,不可思议的幸福感像是盆中的炭火,正熊熊燃烧着。
两人似乎都听到了大海的骚鸣。
潮水褪去,那种幸福感渐渐凝固,继而崩裂、溶进身体各处。高殷和郁蓝都觉得意犹未尽,但到此为止也够了,少年少女终究要穿回尊贵的衮冕,变为至高无上的帝后:“我也想带你去晋阳。”
高殷审视自己的人格,实在痛心疾首,这句在刚刚是纯粹的真话,可回到了帝王的领域,便忍不住用上了修饰的话术。
他到底不能以真实的面目去爱每一个人了,这既是为人的不幸,又是皇者的责任,生而为帝,他很抱歉。
郁蓝的歌声早已停止。她打了个呵欠:“再说吧,你不是还要迎娶几名新妇吗?也不急这几日。”
这就是默认了,毕竟从传统的王朝观念来看,一个正统的皇后到处跑来跑去实在是不像话,反倒更应该留在都中,为丈夫打理好后宫,像是此前奔赴辽东,已属大逆不道,好在她是突厥人,略微能让人理解。
齐国是双都制,她随高殷去晋阳问题不大,而高殷不欲她跟随的原因,郁蓝也猜得到,即便不用权力的触角,也能以女人的直觉。
高殷忍不住笑起来,想是自己已经给了她最想要的礼物,才有所松口。
忽然,郁蓝的手捏住高殷手臂上的皮肤,细细揉搓,力道之轻,就像她的声音:“我不管你睡多少女人,但你的第一个孩子——儿子!必须是我生的!”
笑死人了,这要如何保证?但高殷不是弱智,没必要在此时拂了皇后面子。
“虽然还没发育完全……”
高殷向下窥探了一眼深渊:“既为后所请,那便行吧。”
郁蓝咬着下唇,扯过衣物,盖在身上:“随帝施为了。”
充盈之感沛然传遍全身,郁蓝头皮发麻,只觉得诞下帝国的嫡嗣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
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讲,高殷的身体或许有成为超人的潜质。毕竟父系的基因来源于高洋,众所周知洋子那简直不是一个人类的状态,而母亲李祖娥又是内敛的壮硕,历经多次足以击溃常人的惨事、愧疚痛苦数年都还能坚强地活下去,甚至还活到了北齐灭亡,这就说明李祖娥的身体素质也不容小觑。
同样是赵郡李氏,李难胜就只多活了十年,二十二岁就死了。
高殷在身体方面多少也承袭了一些父母的优点,加上生活优渥、营养充足,又处在一个比猴子还猛的年纪里,和妃子捉对厮杀、杀个七进七出也十分正常,时不时还会和元仲华、永徽永馨几人打个通宵麻将,娴熟的牌技总能将她们杀得丢盔卸甲。
因此从皇后的寝宫出来后,高殷居然尚未满足,又去了凌素宫。
丝竹悦耳之声传入高殷耳中,高殷驻足,欣赏片刻,也是给侍从们去通知郑春华准备迎驾的时间。
凌素宫是高殷为郑春华修筑的宫殿,名字也是亲自取的,取自汉朝才女卓文君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大抵有着希望郑春华的芳艳凌驾众素之上的意思。这和贤淑无甚相关,也就说明了高殷暂时将郑氏搁置起来,以其姿色为美,使得郑妃身边的宫女都有些伤感,毕竟算起时间,郑春华才是最早陪伴高殷的女人。
不过郑春华本人对此倒不甚在意,就像一个普通的妻子,只要能看见丈夫,那便什么都不想了。即便高殷给她宫支取的用度颇大,但郑春华却不是很爱彰显这些财富,平日多收敛起来,只有高殷亲至才会拿出来与他共享,这点倒颇让众人称赞,呼为“贤妃”。
音乐既停,高殷便迈出步子,晃晃悠悠的来到凌素宫前,身上挂着彩绸的白衣女子款款而来,微微躬身,露出已经有不小规模的浮白:“见过至尊。”
“嗯。”高殷走近,虽然已经泄出大部分的火气,但此情此景,仍是让他迷乐不已:“何不唤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