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思乡(2 / 2)
而且漠北和大越已经敌对了上百年,双方都各有伤亡,算是世仇,两边谁看谁都不顺眼,也就因为李成蹊格外吩咐过,所以这群北方的狼才没把李则川这只瘦猴给撕吧了,但看不顺眼却是一定的,到地之后把他往旁边一扔就不管了,要死要活全凭自己。
不过李则川怎么着也算是条汉子,他并不以此为怵,反正只有给口吃的给口水喝他就能活下去,他真正忧愁的是自己从此以后就要背井离乡,在异族领地生活下去了。
他当时答应李成蹊跟他过来时,一部分原因是他自己的力量太小,即使待在临安也很难帮助到三姐他们,二一个是他的身份不能见光,否则很快就会招来杀身之祸,很多事情行动起来特别不方便,所以他还不如跟着李成蹊出来呢。
只是万万没想到等他真正背井离乡时会对曾经待他不怎么样的故土有如此强烈的不舍。
现在他们所处的位置还能看到一点大越,这里已经和他熟悉的大越有很大的不同,他熟悉的大越就算不常年温暖如春,冬季的时长也是短的,春夏秋才是时间的主角,但是这里却完全是冰雪的世界,对面的大越也银装素裹,但在他眼里也比这里要婉约含蓄。
不像这里,无论山川还是河流,无论士兵还是长官,都天然去雕饰,说的再难听直白一点就是没经过驯化的野人,这一点只从长相上就能看出来。
漠北人全都长的人高马大,就算发育不良的瘦猴子也在六尺往上,要知道,六尺大汉在大越就已经算是令人仰望的巨人了,但在这里却只能算个小矮子,更何况他这个还不到六尺的真矮子。
他们的毛发还特别旺盛,络腮胡子算是基本特征,再加上虎背熊腰的身材,远远看上去真的很像一头熊,李成蹊能长的如此玲珑剔透实在是他们当中的异类。
他是如此的不习惯这里的一切,从没像现在这样思念过自己的故乡,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已经不能再回去,只能尽力让自己去融入这里。
没人搭理他,他就主动干活去讨好人缘,别人瞧不起嘲讽他,他就连本带利的还回去,大不了和脾气暴躁的大熊一般的男子打一架,就算被按在地上揍到脸颊红肿也绝不认输,因为这关乎一个男人的脸面,认输就等于叫人瞧不起。
他丢不起这人。
所以等到李成蹊两个时辰之后准时起身出发的时候,很惊讶的看着满脸是伤的李则川,像是被人胖揍过的猪头。
看着这张肿的快看不出原样的猪头,李成蹊的心情突然好起来,不过他还是嘱咐了身边人一句:“不要太过分,身上不要留伤。”
“是。”
李成蹊的吩咐一下去,底下人立刻明白了主子的心思,对李则川的态度都有所收敛,就算有一两个刺头也顶多是撸袖子说几句风凉话,被周围人一劝就顺着台阶下来了,毕竟不能让主子难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