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大结局(1 / 2)
谢知秋抿唇,她就知道他还记得那些事,当初画画的时候真应该避开他的,没的让他脑子里竟想一些有的没的。
庄无涯那支造反的军队早在几个月之前就被大越绞杀了,因为耶律绝发现了自己大儿子耶律雄和庄无涯来往的信件,这本来也没什么,毕竟兵不厌诈吗,但是耶律雄在信里让庄无涯配合自己拿到宝座,方法是不择手段,也就是说包括弑父弑弟,这绝对挑战了耶律绝的权威,削了耶律雄的封号,把他流放边疆了。
少了漠北兵力帮忙的庄无涯简直就像一盘散沙,被朝廷出兵一举歼灭,庄无涯本人也自杀于河西走廊里的沙漠。
这样一来,耶律齐就成了皇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这才有空千里迢迢来西域找她。
耶律齐来了西域只待了两天就再度带着谢知秋北上了,这时他们一行人经过的都是自己的疆域,所以一路平安无事,可以尽情享受旁边的美景,现在正处六月,即使寒冷的漠北也是百花盛放的美景,坐在开着大大窗子的马车里,看着外边没有一丝污染的天然美景,当真是享受啊!
她这几日一直都在吃活血化瘀的药,耶律齐知道后并没说什么,只是要她的次数少了许多,只有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两人才情难自禁的翻滚一夜,第二天,谢知秋绝对会按时吃药。
耶律齐虽然嘴上从没说过什么,但是谢知秋知道他不高兴,她只好尽量忽略他黑沉的眸子,该如何还是如何。
很奇怪,谢知秋虽然叫了他很长时间的李成蹊,但是当他在那种时刻要求自己连名带姓叫他耶律齐的时候,她叫的很顺口,比李成蹊还顺口,她也知道了他是漠北的皇子,这个角色比她想象中还霸气,不过也就震惊了两秒钟,之后就平常心了。
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女性,她很清醒,也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能要什么,她非常确定自己喜欢上了这位古代帅气的王子,即使她之前经过了一段失败的感情,但她还是不可控制般的动了心,有时人真的是种奇怪的生物,当然之前那段失败的感情经历还是有用的,就是让她不会再不带脑子的一头扎进感情的世界里,她不介意和耶律齐来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短跑,也就是所谓的经历时享受,失去时怀念但绝不后悔和伤心欲绝。
即使对方是个变态囚禁她,她也不怕,大不了还有一死呢,她现在没有了事业就没有了牵挂,能做的想做的几乎也都实现了,所以是不怎么怕死的,但她觉得耶律齐不至于是那种变态。
又经过一个多月的颠簸,他们总算到达了京城,这是谢知秋第一次到古代的京城,真的庄严中又透露着一种神圣,有时候人真的不要觉得自己和千年之前的人物世界毫无关系,有一些东西应该是会刻进骨子里或者说基因里传下去的,就是对于神圣的追求和景仰,人类的审美是那么相通,这大概就是有些东西即使经过千年依然能震惊世界的原因吧。
在现代的时候,完全保存下来的皇家宫殿和城池真的很少,紫禁城已经算是很大的宫殿建筑群了吧,耶律齐家的比紫禁城还大,而且漠北崇尚黑色,这里的宫殿颜色以黑为主,所以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更加庄严肃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