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怎样拿捏阿健?(求追读!)(2 / 2)
简单来,就是由出版社、电视台、广告公司、周边厂商等好几家公司一起出钱,共同投资一部动画,目的就是为了分摊制作风险。
在这种模式下,原作者能拿到的“原作使用费”,也就是一次性的授权金,非常之低。
一部标准12~13集的季番动画,可能就只有区区几百万日元。
有些更低的只有一百万,甚至几十万。
这可是整一季的原作使用费,并非一集。
赚钱的大头是动画播出后的“二次利用版税”,也就是光盘、手办、游戏、IP联动……
但也只是制作方挣钱,层层分润后,到作家手里的也同样低得可怜,通常只有商品零售额的1%到5%。
而且这笔钱还要先经过出版社的手,再按照合同分给作者,最后到手的就更少了。
这种方式,根本没办法立刻解决阿健欠的这笔钱。
但是也有例外。
如果不采用制作委员会制度,而是由一家公司独资制作,所有风险自己承担,同样的,所有收益也自己独占。
这种模式,制作方会分给作家更多收益,原作使用费也可以定到更高,毕竟利益方少,任何事情都好谈。
前者是求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关键是,就算亏了,也不是自己一方的责任,是整个制作委员会的责任。
出版社有没有尽职?收视率是不是因为电视台的问题变低的?广告公司有没有好好宣传了?周边厂商出的产品太敷衍?……
大家一起掰扯,互相甩锅。
这也属于是日本一种典型的思想,既然大家都有责任,那自己就没责任了……
后者是搏爆款,可能大赚特赚,也可能亏一大笔钱。
传统的制作公司可没多少人敢这样独揽责任,万一亏大钱了,那是要谢罪的。
如果我来投资呢?
春奈的眼睛马上亮了起来。
虽然三日月春奈家里是做零售业的,但也不是没和文娱行业打过交道。
之前她家的商场就和好几个热门动漫IP搞过联动活动,商场也有买动漫、游戏和周边的区域,和那些动画制作公司、版权方都算是有些联系,她父亲也是因此认识的一桥的社长。
到时候服老爹投资这部动画,提前买下版权,再去找制作公司谈,肯定会有公司乐意合作。
如果单集的制作成本是2000万円,一季也就是两亿多,就算把制作水平再拉高点,三亿也能搞定。
而且,这完全不是纯粹为了阿健去做的亏本生意。
以《链锯人》的实力,绝对能赚的。
她对《链锯人》比她自己在连载的《大姐》还看好。
不定等单行本推出之后,还会有一大堆制作公司来争抢《链锯人》的版权,到时候版权价格被炒到一个她父亲也不会轻易同意的程度都有可能……
现在才连载了一个月,人气还没扩圈,我也算是提前拿下了。
不过,这里面最关键的一点是……
绝对不能让他提前知道,是我在背后操作这一切。
投资方可以用我们家旗下的某个子公司,或者干脆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来出面。
总之,在所有合同都签订完毕,钱打到他账户上之前,绝对不能暴露我的存在。
等到他收下了这笔版权金,一切都尘埃定不能反悔的时候,我再以投资方代表或者别的什么身份,出现在他面前。
对了!
为了确保他跑不掉,还要在合同里加上特别条款。
邀请他亲自参与到动画制作中来,担任原作监修的职位,再给他开一份很高的报酬。
当然,与之对应的,也要设定一笔违约金。
哼哼,到时候,钱也收了,合同也签了,我看你还怎么跑?
三日月春奈靠在人体工学椅上,双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轻轻晃动着裹着黑色丝袜的脚,脸上是志在必得的微笑。
这样一来,你啊,就被我拿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