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1章 番外(2 / 2)
麦当娜在越洋电话里笑到喘不过气:“他们说我是‘港版缪斯’呢,还说你拍电锯时听的是粤剧,难怪血浆飞溅的节奏像《帝女花》的梆子点。” 吴越正对着电脑看香港论坛,有人扒出他大学时在旺角买的盗版恐怖片碟,发帖人激动地说:“原来吴导早就用港产VCD修炼成魔,这才是真正的‘反向文化输出’!”
傍晚时,香港电影金像奖组委会发来邮件,邀请他担任明年评审。助理拿着一堆香港媒体的传真进来,最上面那张《星岛日报》写着“吴导拒拍好莱坞续集,扬言要带港星闯荷里活”——其实他只是跟麦当娜说“下次想试试加个香港角色”。
窗外的雨停了,麦当娜发来张照片,是香港某栋大厦的LED屏,正循环播放《电锯杀人狂》的片段,底下打着“香港之光,闪耀全球”。吴越摸了摸口袋里她塞的陈皮糖,忽然觉得,这场被吹得天花乱坠的成功里,最甜的部分,始终带着点港味的烟火气。
何琼用指甲划过高尔夫球场的报道——那是某位大佬刚拍下的产业,“三千万美元……够养十个电影剧组了。” 她想起早年在片场见过吴越扛摄影机,汗湿的T恤贴在背上,谁能想到十年后,这人的名字会出现在《Variety》的封面上,旁边写着“打破西方市场壁垒的东方导演”。
中环的私人会所里,烟雾缭绕中全是算盘声。霍先生捻着佛珠,看着桌上的票房曲线图:“不是钱的事。以前我们的戏去戛纳、去威尼斯,那是去‘参展’;他这是去‘掘金’,把美利坚的票房分账给挣回来了。” 旁边的地产大佬敲着桌面:“得想想怎么搭线。这人要是肯回来拍部合拍片,光是‘好莱坞导演’这头衔,就能让股票涨三个点。”
油麻地的帮派堂口里,纹身大哥正把报纸上吴越的照片剪下来,贴在供奉的关二爷旁边。“以前说混江湖要够狠,现在看,拿摄像机的比拿砍刀的更能闯天下。” 小弟们凑过来算:“听说他在比弗利山庄买了房,比咱们总堂还大……” 大哥一巴掌拍过去:“算个屁!要算就算他下次带不带香江演员,要是能把咱们的人塞进好莱坞电影,那才是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