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火三则(一)(1 / 2)
原文:
(为某先生推)
辛亥 丁酉 丁酉 丙子
申 丙 命 安
七六 五四 三二 十初
四四 四四 四四 四四
乙甲 癸壬 辛庚 己戊
巳辰 卯寅 丑子 亥戌
丁如灯火,尽人皆知。若询其何以光明,何以熄灭之原理,则瞠目结舌,不能作一词矣。珊学殖荒芜,敢谓知命,偶于挑灯夜读之时恍然有悟,乃知膏油属木,灯心亦属木,同为灯火之原料。故得之则光明,失之则熄灭。
《白虎通》云:木能生火。徐大升云:火赖木生。刘伯温云:丁干属阴,火性属阳。得一甲木,则倚之不灭,而焰至于无穷也。以此证彼,益信古人着述皆从实验中来,非臆说也。
译文:
(为某先生推算命理)
命造干支为辛亥、丁酉、丁酉、丙子。
相关对应为申、丙、命、安,大运等阶段为七六、五四、三二、十初,还有四四、四四、四四、四四,以及乙甲、癸壬、辛庚、己戊,巳辰、卯寅、丑子、亥戌。
丁火如同灯火,这是人人都知道的。
但如果询问它为什么能光明、为什么会熄灭的原理,(人们)就会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我学识浅陋,怎敢说懂得命理,偶然在挑灯夜读的时候忽然有所领悟,才知道膏油属于木,灯心也属于木,都是灯火的原料。所以得到(木)就光明,失去(木)就熄灭。
《白虎通》说:木能生火。
徐大升说:火依赖木来生成。
刘伯温说:丁干属于阴,火性属于阳。
得到一点甲木,(丁火)就倚仗它不熄灭,而且火焰能延绵无穷。
用这个(领悟)去验证那个(命理说法),更加相信古人的着述都是从实际验证中得来的,不是主观臆断的说法。
注解:
“丁如灯火”是命理对丁火的经典类比,丁火为阴火,类象灯烛。
“《白虎通》”为汉代儒家典籍,引其“木能生火”说明五行生克逻辑。
“徐大升”“刘伯温”是命理名家,引其言论佐证丁火需木生的核心原理。
“臆说”指主观臆断的言论。
此段以生活中“灯火需木(膏油、灯心)”的现象,类比阐释丁火与木的生扶关系,强调古人命理论述的实践性。
原文:
台造,丁生八月,金盛火衰。取木生扶,毫无疑义。今时逢亥位,遁干有甲,火得木生,此灯火获膏油之明证。光辉发越,达旦通宵,一望可知。惜干支叠叠逢金,木为金制。虽得膏油,犹虞不足。虽有光辉,究嫌不大。欲求政治光荣,岂非南辕北辙。惟有从事实利,放弃虚荣,俾可动静咸宜,指挥如意。
译文:
您的命造,丁火生于八月,金气旺盛而火气衰弱。
选取木来生发扶持(丁火),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时柱遇到亥位,(亥中)遁藏的天干有甲木,火得到木的生发,这是灯火获得膏油的明确证据。
光辉散发,通宵达旦,一看就知道。
可惜干支层层遇到金,木被金克制。
虽然得到膏油,仍然担心不足。
虽然有光辉,终究嫌不够盛大。
想要追求政治上的荣耀,难道不是行动和目的相反吗?
只有从事实际利益相关的事,放弃虚荣,才能让行动和沉静都恰当,指挥起来称心如意。
注解:
“台造”是对对方命造的尊称。
“金盛火衰”指八月(酉月)金当令,丁火处休囚之地。
“遁干有甲”指亥地支中藏有甲木(命理中“遁干”指地支藏干可推得)。
“南辕北辙”比喻行动与目的相反。
“动静咸宜”指行动和沉静都契合时宜。
此段结合命造的月份、干支组合,分析丁火“得木生却被金克”的格局,推断适合从事实利、放弃虚荣的发展方向。
原文:
然欲求实利,须以田房产业之生利为本,而以经营商业之生利为末。盖产业之生利虽微,而权操于己。商业之生利虽大,而权操于人。操权于己者,月计不足,岁计有余,终必至于富饶。权操于人者,始虽获利甚优,终必失败到底。
孔子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珊谓产业有余,始可经商。果其经商,必须独立。宁可务实求己,不可蹈空贪大。若随波逐流,因人成事,非惟太阿倒持,且恐干戈玉帛。我公明哲,以为何如。
译文:
然而想要追求实际利益,必须把田产房屋这类产业带来的收益作为根本,而把经营商业带来的收益作为次要的。
因为产业带来的收益虽然微薄,但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
商业带来的收益虽然多,但权力掌握在别人手中。
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按月计算好像不足,但按年计算就有剩余,最终必定能达到富足。
权力掌握在别人手中的,开始虽然获利很多,最终必定彻底失败。
孔子说:实行了(孝悌等)之后还有余力,就用来学习文化。
我认为产业有了剩余,才可以经商。
如果真的经商,必须独立经营。
宁可务实靠自己,不可追求空泛、贪求大的(利益)。
如果随波逐流,依靠别人成就事情,不仅是把大权交给别人(太阿倒持),而且恐怕会(从和睦转向冲突,即)产生争端。
您如此明智,认为怎么样呢?
注解:
“本”“末”指根本与次要。
“太阿倒持”比喻把大权交给别人,自身反受其害。
“干戈玉帛”原指战争与和平,此处指从和睦转向争端。
此段从“权力是否在己”的角度,论述产业与商业的轻重次序,以及经商需“独立、务实”的原则。
原文:
至于二酉犯刑,妻当刑克。如配木盛火炎之命,或可白首同偕。七杀不透,人皆谓子息稀疏。其实时逢印绶,乃正式之用神。虽无七杀,亦有佳儿,惟实存只一二耳。
译文:
至于(命造中)两个酉金相刑,妻子会遭受刑克。
如果匹配木气旺盛、火气炽烈的命造,或许可以白头偕老。
七杀(凶神)没有透干,人们都说子女稀少。
实际上时柱遇到印绶(命理中生日元的五行,此处丁火以木为印),是命局中正式的用神。
虽然没有七杀,也会有好的子女,只是实际存活的只有一两个罢了。
注解:
“二酉犯刑”指命造中有两个酉金,形成五行刑克关系。
“刑克”指命理中五行对六亲(此处指妻子)的妨害。
“七杀”为命理中的凶神,与子女缘分等相关。
“印绶”为生日元的干支,此处丁火以木为印,印绶为用神则能生助日元。
此段推断婚姻(妻星刑克及配命建议)与子女情况。
原文:
若论大运,四十九岁前金水连环,与用神背道而驰,益少损多,概可想见。五十岁五月二十九日交入寅运,与生时之亥遥相合木,此生平第一好运。发奋为雄,成功必巨。余金生子,尤在意中。
译文:
如果论大运,四十九岁之前金水大运连续,和用神(木)背道而驰,益处少损害多,大概可以想象。